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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驗不足「弄傷」小女友 家人怒告男子性侵
北部一名吳姓男子在交友網站認識一名未滿15歲少女,情竇初開的少女旋即與吳男交往並發生性關係。不料過程中吳男使用按摩棒弄傷少女,家屬得知後,怒對吳男提告。審理過程中,少女表示雙方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,吳男也不是故意弄傷她,地檢署審酌後,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吳男。
據了解,吳南今年初在交友網站認識少女,2人一拍即合,在今年1月底至2月就發生3次性關係,但過程中吳男使用按摩棒弄傷少女,家屬陪少女就醫時,發現她疑遭性侵,少女被追問下才坦承事發經過,家屬怒對吳男提告。
吳男向檢警供稱是「真心愛少女」,也很心疼少女受傷,只是經驗不足,在使用按摩棒時誤傷少女;少女也表示是「你情我願」,沒有被強迫,因怕吳男被告,一開始還不敢跟家人說,檢察官認為,少女未滿16歲是事實,吳男已成年,雖未有強迫,但仍依對未成年性交罪起訴吳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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